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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口老龄化与战略性的选择

1999-04-06 来源:光明日报 中国老龄协会会长 张文范 我有话说

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态势

人口老龄化将作为21世纪人类发展的主要特征,引起全世界的关注。联合国社会发展委员会在1997年召开的第35届会议上,提醒各会员国要“铭记21世纪老龄化是人类前所未有的,对任何社会都是一项重大挑战”。

中国人口老龄化将与21世纪共同起步。当21世纪钟声敲响的时候,中国已经进入世界人口老年型国家的行列。中国老年人口数量之大,发展速度之快,更是前所未有的。所以,中国人口老龄化对全球人口老龄化将带来巨大影响。

从本世纪五十年代以来,在短短几十年间,中国完成人口年龄结构的转变,将对21世纪前五十年人口老龄化带来深刻的影响。在前五十年中,人口老龄化将经历从起步、加快到高峰的发展进程。200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1.3亿,占总人口10%以上;2025年达到2.8亿,占总人口18.4%左右;2050年达到4亿左右,占总人口的四分之一以上。除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老年人口数量大等一般特点外,还具有阶段性的特征,即在人口老龄化发展的不同阶段将出现如老年人口快速增长期、高龄老年人口快速增长期、农村老龄化加速期。在21世纪前五十年,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将给社会经济带来十分深刻的影响。解决好前五十年老龄化所带来的问题,求得人口老龄化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到下世纪后半叶,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缓解,将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中国人口老龄化虽然是在经济不发达情况下到来的。但是,从21世纪开始,在人口老龄化发展的过程中,中国经济将实现第三步发展目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将达到现在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据我们预测和分析,到21世纪30年代,劳动力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一直保持在60%以上,虽然老年人口增长速度较快,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劳动力资源仍然比较充足。因此,对中国人口老龄化前景,既不可麻痹大意,也不必忧心忡忡,对解决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我们应当充满信心。

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战略性选择

1、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根本出路是要进一步发展经济,增强经济承受能力。

中国是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迎来人口老龄化的。因此,解决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问题,集中到一点是大力发展经济,努力壮大经济实力,以强大的经济实力作后盾来解决老龄化所带来的社会问题。根据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发展预测,从1982—2025年之间,中国存在一个抚养比低、发展经济的“黄金”时期。这个时期少儿人口在总人口中比重已经下降,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比重刚刚上升,总抚养比处在从下降到上升的低谷。这个时期又是劳动力相对年轻、劳动力资源充足时期,每年净增6百万左右劳动年龄人口,给发展经济创造了良好条件。

由于我国老年人口众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国家在短时间内不可能像一些发达国家那样对老人实行高福利政策,目前只能从我国国情出发,采取国家、社会、家庭、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扶持社会组织或个人兴办老年福利院、养老院、护理院、老年公寓、老年医疗康复中心和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等设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增加对老年福利事业的投入,兴办老年福利设施。同时要在政策上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实行社会事业社会办的方针,多渠道、多形式地发展老年事业。

2、重视家庭养老作用,积极推行社区养老服务,走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道路。

中国传统的历史文化认为,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家庭养老仍然是目前养老的最主要方式,它为国家节约了大量资金,也保持了社会安定,为老年人生活带来了幸福和欢乐。因此,今后一个时期仍应强调以家庭养老为主。家庭养老指的是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对患病老人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等,范围很广,责任很重。到下世纪,大多数家庭承担抚养几个老人的责任落到独生子女身上。随着家庭的小型化趋势,和家庭个性化的发展,家庭养老正在出现新的变化。我们因势利导的提出了走家庭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道路,积极创造和形成新的居家养老环境。一方面注意改善现有家庭养老的状况,制定相应政策,从制度上鼓励和实施家庭养老,发挥家庭在供养、照料、慰藉方面的作用;另一方面建立社会化照料服务体系,增加老年福利设施,扩大社会化服务范围。

人到老年后,地缘文化观念更加浓厚,左邻右舍的情感维系更为重要,老年人一般都十分乐意生活在熟悉的环境中。因此,加快社区养老社会化服务,是实现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的最佳结合部。社区养老服务就近就便,与子女不分离,与街坊邻里又互敬互助。这种相结合的养老制度是符合中国实际的。中国目前已建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3.6万个,争取2000年发展到26万个,使85%的社区都有老年服务组织。逐步建立社区养老服务物业管理队伍、志愿者服务队伍以及低龄健康老人为高龄或患病老人服务的互助队伍,使老年人需求基本得到兑现。

3、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保障体系。

社会养老保障是国家依法对老年人基本生活予以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它包括老年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老年社会福利、老年社会救济。这三者构成完整的老年社会保障,老年社会保险是它的核心。国家在九五期间,要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制;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合理负担,采取部分积累的筹资方式,退休金随物价上涨而有所调整等。农村逐步建立以个人储蓄积累养老保险为主,国家、集体给予必要支持的社会保险和家庭保障相结合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等。城镇三无老人由当地政府给予救济,农村三无老人由集体经济组织负担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五保供养,由乡政府负责实施。

总之,国家要在本世纪末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4、积极推进老年立法,建立和完善老年法规体系,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1996年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这是中国第一部全面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共分六章五十条。它规定了老年人在家庭生活中的权益及保障,在社会生活中的权益及保障,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以及法律责任和处理程序。它的制定和实施,为亿万老年人安度晚年提供了切实的法律保障。我们还要根据这个法,建立健全相关的老年法规,如老人福利法、老年保险法、老年保健法,以及老龄产业、老年设施、老年聘用规定等政策条文,各地还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形成法律体系,强化法治管理,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使老年事业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5、全面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营造健康老龄化的环境。

我国老龄工作经过15年的积极探索,创造性地提出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工作目标,简称“五个老有”;制定了《中国老龄工作发展纲要》,动员有关部门和非政府组织,围绕“五个老有”的工作目标,开展了老龄问题的宣传和一系列丰富多彩的老龄社会活动及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在逐步和妥善解决老年人物质生活的同时,强调并重视老年人的文化养老,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促使老年福利、老年教育、老年文化、老年卫生、老年体育等事业有了一定的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度晚年创造了条件。我们的战略目标是实现健康老龄化。实现健康老龄化应开发利用低龄健康老年人力资源,变人口老龄化压力为动力。在健康老龄化社会里,提倡老年人既要生理上的健康长寿,更要心理、生理上的健康长寿,使广大的老年人能过有尊严的、有保障的、有安全感的体面生活,能自由自在地实现自身价值,整个社会人口结构合理,经济发展,充满活力,社会代际间关系和谐,几代人各得其所,社区和各种社会组织都能发挥作用,等等。

总之,要让老年人都能在温馨和快乐中走完人生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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